20230524 我家大門(及地上)被吐紅檳榔汁,我感受到警告的意味。由於不是子彈、不是紅漆,難告恐嚇或毀損。電話向警方報案,警方表示沒提告不會查,請警方轉環保局辦理,警方之後轉給環保局,變成裁罰亂吐檳榔汁。由於不知嫌犯是誰,我只好自己向沿路店家借看監視器,店家都說要警方來調才借,有的店家說資料已經覆蓋。後來去電警政署詢問說可以去警察局看監視器,於是去警察局問,警察局說要約負責的同仁才能去。後來約好時間,該警員調出一些路段給我自己查,然後他去巡邏。我花好多時間慢慢看監視器,查幾個路口,資料沒了,該員警還沒回來(當時的處理方式,變成由我自行長時間查看監視器尋找線索,而警方人員則離開處理其他勤務。我不禁疑問:報案人是否應該承擔主要查找證據的工作?這樣的協助方式是否符合民眾對警方辦案的期待?)。之後只好登錄陳情平台再次請警方辦理,警方回覆說有查出嫌犯通知來作筆錄轉給環保局,環保局於陳情系統回說正通知來做筆錄(案子這樣算辦完了嗎?但這樣回覆陳情系統會記錄已回覆,是否等於是結案?這種做法適當嗎?大家可以想想)。之後我問警方調查結果是怎麼一回事,警方說保密,說若我去提告再去法院閱卷(這種做法合理嗎?就算要保密查出的人的身份,至少應該大概說一下事件怎麼回事吧?民眾已經明顯受到傷害了,難道只要不提告,就好似沒發生過一樣?)。因為依照一般常識,這種情況很難真正讓行為者負起刑事責任,提告只會惹上其他麻煩,所以沒有提告。這件事情發生後,我們長時間處於不安與恐懼之中。
佈告欄: 推動公民社會正向發展的另一個方向 歷年事件概要 法治政府與安全飲食系列 事件關係圖 事件日期、名稱及編碼 關聯事件 0 業者相關 — (待) 業者網路上的營業資訊 擋住防火巷逃生通路的鐵皮 排煙桶緊鄰當事人家且有排煙孔朝當事人家 煙燻異味事件 從共用牆電箱傳來的噪音 當事人機車雙載接送小孩被追拍被罰款 業者廚房屬拆後牆打通之違建案(此造成油煙可經廚具邊窗口直進防火巷順風向進當事人家,同時還有建物安全疑慮) ( 備註 以上主要是之前的蒐證。由於檢舉都無法解決,若對申請稽查結果不予處理,拿不到稽查結果,或者如事件 3 這樣,業者後來關閉營業網頁,相當於不了了之,再怎麼蒐證都沒有意義。因此只能先處理臺中市府環保局等局處依法辦理的問題。蒐證必須配合依法辦理才有意義 ) 1 ( 2020.8) 向臺中市環保局申請業者油煙限期改善案稽查結果環保局「不予處理」沒提供該申請之說明文書 — (待) 1.1 油煙案臺中市環保局兩次回覆內容非申請內容第三次直接沒回覆 ( 2026072401 ) ,以及不同內容申請案件收到內容幾乎相同之回覆 ( 2026072402 )-- ---> 對油煙案提出給付訴訟 --> 1.2 油煙案及相關檢舉案有關的公文提出訴願之辦理問題(訴願決定後承辦員收到申請閱卷當天送走環保局全部證據,該案中當事人看不到任何對造證據) 結果不予受理 ---- 行政訴訟 --- 上訴—再審 A —再審 B (全部駁回) 2 ( 2021.2) 向臺中市環保局申請業者後巷垃圾堆老鼠案稽查結果 , 環保局「不予處理」 , 沒回覆通知說明 — (待) 2.1 老鼠案只申請一次稽查結果,環保局直接沒有回覆 ( 2026072301 ) 2.2 「老鼠案訴願」結果不受理及其辦理疑義(沒署名沒關防文件作為證據使用、訴願決定後救濟期一次也不給閱卷) ( 2026072302 ) --- 老鼠案訴訟,民眾沒有收到回覆且環保局證據於平台也自己勾選不回覆但法院卻判環保局有回覆同時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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